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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不是一個普通的宗教,「主耶穌」不是一般意義下的「神」,基督教的信仰因此也有其非常獨特的一面。在探討基督教信仰的同時,讓我們也澄清一些對基督教信仰的誤解。

 

一、基督教信仰不純是「心靈寄託」

  信仰充實人生,使人生有所寄託;但信仰並不單單是一種寄託。

  寄託源於生活的空虛、無聊、寂寞,對一切感到迷惘、無助。

  但真正的宗教信仰卻是正視人生、積極進取、信心堅定、與神與人共融、甘心為神為人而獻身的。他自信有神明的助佑,所以失敗而不氣餒,受苦而不畏縮,甚至失望也不絕望。有神在遠處向他招手,在他身旁扶持,在他耳邊細語,他會無恐無懼,百折不撓,一心依恃地奮勇前進。

  他不會只顧把心靈寄託於神身上,相反地,由於信仰的充實,他自己反而會成為其弱小兄弟姊妹的寄託!



二、真信仰並非只為「祈福免禍」

  基督有能力福佑我們,使我們免於災禍;也願意把最好的東西賜給我們。但信仰卻不單單為了祈福免禍。

  祈福免禍心理源於逃避現實、貪圖僥倖、找尋己益,使到與神的交往漸漸變成一種交易;求而不得時,更易對神失去信心。

  真正的信仰卻是面對現實、腳踏實地、力求上進、講求犧牲與奉獻。他知道神已經把他視為「成年人」,所以樂於看到他獨立生存、勇敢奮鬥。這時人應做的就是「盡人力而聽天命」,而且要「足踏塵世路,肩擔古今愁」,絕不貪生怕死,只顧自私地苟存性命於亂世。佛家所謂「我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」,更顯出有真正信仰者高貴的胸襟和恢宏的氣度。



三、真宗教不單在「教人為善」

  絕大部分的宗教都教人為善,也要求人努力為善,更提供方法助人為善。但真宗教卻不單單是一個教人為善的「道德集團」而已。

  其實要做善人,未必一定要相信宗教。我們有時也會見到外表虔誠的人,內裡卻是偽裝的君子。

  純正的宗教信仰能開啟我們的眼睛,使我們醒覺到人的尊嚴;基督教更認為人人都是基督的子女。在這種自覺下,我們很自然去愛、去服務,那是一種發諸內而形諸外的自然流露,而非刻意的矯揉做作。在這個角度下,「升天堂」也不再是信仰的首要目標,而是信仰的結果;我們不會只是為了天堂而信基督,正如  孝順的子女,不會單單為了遺產的繼承而敬愛父母一樣。



四、真信仰不在追求「奇蹟」

  有人以宣揚奇蹟去吸引別人,使人相信;並以基督的「有求必應」去企圖使人相信「基督比黃大仙更好」。殊不知你有你的奇蹟,我有我的奇蹟,每個宗教所宣揚的奇蹟,可說數之不盡,欲憑奇蹟的多寡去判定宗教的真偽,並無意義。這裡並非否認奇蹟的存在,卻欲指明:奇蹟並非信仰的核心。

  其實奇蹟是存在的,聖經中也記載了很多奇蹟,今日也仍然有奇蹟的存在,但我們自己卻很少親身經驗到奇蹟,它並非我們日常碰到的東西。

  聖經中的奇蹟有特殊的含義,它象徵一個「善必勝惡」時代的來臨,耶穌也是藉著奇蹟去證明他說話的權威性,讓人去相信、接納他的話;但現代奇蹟卻並非宗教的核心。我們既不是為了貪圖獲得奇蹟而信仰,我們的信仰也毋需靠奇蹟去支持。

  相反地,真正的宗教信仰會讓我們看到--天天都看到--人生本身就是一個大奇蹟:大自然的瑰麗、宇宙的和諧;人們相親相愛,甚至互相寬恕;吸毒的人戒了毒;自私自利的商人成了童叟無欺的好商人;自我中心的人忽然開始想到要關心別人;我們天天能夠起床;我們發覺我們所愛的人仍然健在……這一切都是「奇蹟」,都值得我們慶賀、欣賞、感謝。



五、信仰要避免陷於狂熱

  有些人過分強調宗教的感性層面,逐漸引導信徒走上狂熱之途。他們在聚會中狂叫、號哭,陷入半昏迷狀態,有時甚至使人達到「竭斯底里亞」(hysteria)的瘋狂地步;這是很危險的。

  過分的宗教狂熱可以使信仰變得非理性和反理性。更甚者,還會使信徒妄自掣起信仰的大旗,去攻擊,甚至迫害、殘殺異端者(其實只是異己者!)這種信仰除了鞏固宣教士的權威及增加他們自己的經濟收益外,對人生、對世界大同可說是害多於利。很可惜的是,這種宣洩情感式的宗教行為,在冷漠的世界中,可以治療人在社會中因經常被 拒絕而受到的創傷,所以信仰這種宗教的人還是趨之若鶩;而狂熱的宗教行為,仍是永遠都有市場。

  本來深刻的宗教經驗可以使人感動、流淚、痛哭,或在另一方面使人喜樂、甚至手舞足蹈。這是好的、健康的。不過,這只是信仰生活中的一小部分。信仰應比一時的感動和短暫的皈依更有深度。它應是一個人全心、全意、堅決、不可反悔的行為,人願意無條件地接受基督進入自己的生命,指導自己的生命和改變自己的生命。他在信仰生活中,有熱情、感動的時刻,也有冷然面對和正視生命的時刻;有經驗到神的臨在因而擁抱他的時刻,更有當靈性生命進入了黑夜,似乎失去了神,而仍能在漫漫長夜中枯等神再現的時刻。

  真正的信仰是終生的、持久的、有深度的、對自己和對接觸到自己生命的人都有裨益的;有熱的時候,也有冷的時候。



六、真宗教並不等於「禮節儀式」

  一切宗教都有或繁或簡的禮儀,這是重要的;但禮節儀式不過只是一種發諸內而形諸外的「標記」,所以並非信仰的核心部分。耶穌很重視內心的虔誠,他認為「基督是神,朝拜他的人,應當以心神、以真理去朝拜。」(若4:23)所以只重外表而缺乏內心的虔敬和生活的真誠,實在是捨本逐末;必須兩者兼備,才能相得益彰。



七、真宗教絕非「法術魔力」

  有一位神學家說:「上主創造世界時,希望人能愛人用物;但在人心敗壞後,人卻只會愛物用人。」法術或魔力所標榜的是「言語」(例如咒語、經文等)、「動作」(例如「作法」)或某些「物件」(例如符籙、鏡等)本身的「法力」。人們甚至相信神也會屈服在這些言語、動作或物件之下,而為作法者所「用」。所以相信法術魔力的人,不單「用人」而且「用神」!基督教和許多其他大宗教卻是相信神的本身,而且要按神的旨意去生活,去聖化自己、改善世界。神絕對不是供人役使的對象,相反地,他卻是人生活的目標和取向。



八、真宗教並非源於人的無知與無能

  有些無神的社會學家認定宗教是源於人的無知與無能。無知,所以誤信打雷是雷公作怪;無能,所以漁夫在茫茫大海中,易於產生求神拜佛的心理。隨著民智的開啟(打破了無知),與科技的發展(人變得越來越能幹),於是上述的社會學家便認定神可以壽終正寢了。信仰,當然不是指這一套!



九、真宗教不是有閒階級的奢侈品

  有些人信教,只是因為太清閒、無聊,要找朋友、湊熱鬧。他們有空才去教堂參加活動,一旦忙起來,或失意了,便不再相信。所以有些人求學時、未婚時很熱心,結婚了,或者有了事業,便冷淡了;有些人環境順遂時,感到「天恩浩蕩」,所以十分虔誠,一旦遇到挫折,便怨天尤人,連教堂也不去了。

  真的信仰當然不是這樣的。基督教是一個正視人生者的宗教,人在最忙、最軟弱、最困擾時,反而是他最需要宗教給他奮鬥力量的時候!



十、聖經金句

  1.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,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,從死者中復活了,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。因為我們知道,我們的舊人已與他同釘在十字架上了,使那屬罪惡的自我消逝,好叫我們不再作罪惡的奴隸。(羅6:4,6)

  2.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,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,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基督的旨意,什麼是善事,什麼是討神喜悅的事,什麼是成全的事。(羅12:2)



來源:
作者介紹:取材自徐錦堯著《正視人生的信仰》 公教教研中心出版(已印行26萬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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