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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!

第一份薪水ㄟ

4200

工作六天

一天7個小時

一小時一百元

工作內容

就是在馬路上發文宣啦!

超熱

而且分三個時段

早、中、晚

還不錯啦!

不過腳走地好酸喔!

要走片整個龍潭鄉

就只有我們這七個仁所組成的團隊

看起來簡單

做起來爆難

只能說:『向錢看齊啦!』

為了我所想要的東西

拼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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